[ 索 引 号 ] 11500240711643977H/2023-00021 [ 主题分类 ] 经济运行 [ 体裁分类 ] 规划计划
[ 发布机构 ] 石柱县三益乡 [ 发文字号 ] 三益府发〔2023〕32号
[ 标 题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三益乡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3年村集体经济发展工作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3-03-21 [ 发布日期 ] 2023-04-18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三益乡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3年村集体经济发展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县委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全域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促进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将做好2023年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做好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提升工作,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以巩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为前提,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为引领,聚焦盘活资源资产、统一经营和股份合作等关键环节,依托三变改革,积极探索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提升的有效路径,力求取得新成效。

二、总体目标

2023年底,各村年经营性收入达5万元以上,1以上的村年经营性收入达10万元以,并至少打造1个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亮点村。

三、重点任务

(一)规范股份经济联合社运行。2021年我4个村均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立了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股份经济联合社。各村集体经济组织严格执行本集体经济组织《章程》,规范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三会运行,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等重大事项按要求进行公示。在重大投资、股权合作、收益分配等方面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凡是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经济事项,参照执行四议两公开机制,即村党组织提议、村党组织和本社理事会会议商议、党员大会审议、集体成员(代表)大会决议,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

(二)多途径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重点在盘活资源资产上下功夫,引导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三变改革与市场主体合作,因地制宜探索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资产参股等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有效路径。对区位条件优越、产业基础较好、配套设施完善且有发展带头人的村,可探索组建实体企业(合作社、公司等)自主发展农业产业、乡村旅游、农产品加工销售等。支持产业相同、资源互补、相邻相近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合作联营,或与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联合组建混合所有制经营主体等方式,多渠道增加村集体经营性收入。

(三)加强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全面推动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与村民委员会财务分离,分别设置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账套和村民委员会账套。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账务按照县财政局《关于印发<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村财委托乡代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石财﹝2019734号)、县农业农村委《关于全面启用农村三资监管新系统的通知》(石农发〔20215号)要求,由乡镇村财委托代理办公室〔代管办设在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财政办公室,有条件的村也可请第三方代账公司进行代账服务〕在农村三资监管系统进行代理核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只可开设一个银行基本存款账户,用于办理日常转账结算等;除因集体地票资金开立专用存款账户外,原则上不得开设其他专用或者临时存款账户。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过程中,严格实行对公转账,不得以村干部个人名义、个人银行账户代表集体经济组织开展经营管理活动。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要及时督促集体领办企业、参股经营主体、投资企业开展年度核算,按合同(协议)收取集体经济组织应得收入并及时做账,禁止集体资金私转私用或乱支乱用。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应当公开上年度资产状况、财务收支、债权债务、收益分配、预决算执行等情况。

(四)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的可分配收益,原则上每年应当及时按照县农业农村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的通知》(石农发〔202264号)要求,制定年度收益分配方案,确定收益分配范围、金额、比例、使用方向等。收益分配方案应经乡农服中心初审、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形成同意决议,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党委审核后实施。

(五)加强村级集体经济项目管理。在实施村级集体经济项目之前,各村集体充分论证项目可行性,加强识别与评估,今年新实施的项目务必做到实施一个,成功一个。股权投资项目,特别是将财政扶持资金以入股方式投入其他经营主体建设的项目,应办理抵押担保手续,且入股协议约定时限原则上不超过两年,到期按时收回股本金并视企业经营情况决定是否续签。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和监事会要加强项目运营监管,召开成员(代表)大会定期向全体成员(代表)报告项目实施运营情况。对运营存在困难的项目,要尽可能调动和协调多方力量帮助项目恢复正常运营;对确实无法续存的项目,要妥善处置并维护好各方合法权益。

(六)切实抓好巡视巡察问题整改。对年经营性收入低于5万元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乡上要会同当地村党组织研究集体经济发展路径,因地制宜,充分发挥财政补助资金的杠杆效应。对未完工的集体经济建设项目,要及时协调督促项目建设进度,尽快完工并投入运营;原则上对股权投资项目分红低于入股金额6%的或不能按时履约分红的项目,要统筹考虑辖区发展基础、产业结构、区位优势等,及时调整优化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对入股期满的项目,要按约定退还股本金,同时积极谋划新的发展项目,对不按时退还股本金的业主,要及时主动追讨,必要时通过司法程序及时追讨回股本金,防止财政资金流失。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乡党委主要领导履行起一把手责任,牵头抓总,结合乡情村貌,总规划分布局,科学制定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路径,指导各村协调发展、循环发展、生态发展、科学发展。各驻村领导、乡村振兴驻村第一书记要加强指导,村支部书记具体抓落实,依靠、团结、带领村两委一班人共同做好集体经济发展工作。

(二)强化培训,建强队伍。要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契机,切实开展村干部教育培训,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抓实基层支部、夯实基层基础,不断提高村班子战斗力。在选拔任用村干部特别是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时,要优先选任政治素质好、发展能力强,懂经营、会管理、有技术的能人、带头人,不断提高村干部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能力。

(三)树立典型,强化引领。发挥典型引领作用是激发内生动力的方法。通过抓示范、抓典型,树榜样、树模范的两抓两树工作法,抓好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亮点村打造。通过相互观摩学习、开展擂台比武、召开分红大会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方法,让广大干部群众学有榜样、干有遵循、赶有目标,形成浓厚的社会氛围。

(四)加强督导,严格考核。2023年持续将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成效纳入各村年底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实行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月调度、季通报、年报告制度。各每月月底前将经支部书记审核后的集体经济月报表(见附件)电子件和纸质件报乡农服中心,次年1月底前报告上年度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情况总结。


                    三益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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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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